设备招标采购的工作步骤

发布时间:2017-09-22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晓刚

 
设备招标采购的工作步骤 一般设备招标采购的工作步骤如下:

1、招标准备

制定招标文件和确定评标、定标办法;对参与竞标的对象提出的询问须准备好,并作详尽和应有的解答准备;向有关
竞标的对象发标。

2、开标与评标前准备

为体现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平等、公正、合理、合法和公开原则,开标方可采用向竞标方公开,或由监督机构监督下开标的形式。评标前需组织评标机构。评标机构成员需体现广泛性,评标机构成员应对竞标方保密,不得在评标前或评标期间与竞标方联系。一般情况下,评标机构成员采用随机抽取形式,在开标期间确定该次评标委员会具体参与人员。组织评标机构要编制供评标使用的表格。

3、初步评审

主要是对投标人员资格的审查、报价审查;投标文件相应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重大偏差审查等内容。确定合格的招
标文件和作废的投标文件。

4、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招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参与方法列后),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傲进一步评审比较。比较一般以打分形式,由各成员独立打分,采用集体打分无效。分数结果计算为每个分项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应在打分原始记录上签名以示负责。

5、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界定在三个内(含三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总表及废标情况说明。
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

6)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列顺序。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0)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及其他。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但出现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在正式进行商务谈判时出现不能履约情况,招标人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属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设备采购合同的招标者,改变排名次序,中标人须向委托机构说明原因。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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