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备委托维修原则和条件

发布时间:2017-09-12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晓刚

 

企业设备委托维修原则和条件

经设备管理、生产调度、财会管理等各部门共同审定,主管厂长批准的年度外委设备维修计划;由分管设备委托修理的部门负责对外联系,办理委修合同,协调计划的实施。具体负责办理外委维修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维修业务,充分了解经济合同法,以预防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1、委托维修单位应掌握的原则

为保证托修任务按照合同及验收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以满足生产要求,托修单位应掌握如下主要原则。

①本企业设备修造厂及各专业厂可以承修的设备维修任务,原则上应安排由本企业完成,以尽可能发挥企业内部潜力。

②对需要进行对外委托的设备维修项目,要通过词查研究,选择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定证书,并持有营业执照,维修质量高,能满足进度要求,费用适中,服务信誉好的承修企业。

③优先考虑本地区的专业维修厂、设备制造厂。

④对于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委托维修项目,应尽量选择专业设备制造厂。如起重设备、电梯、锅炉,受压容器等,承修单位必须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制造、安全许可证。

⑤对于重大、复杂的工程项目及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大项目,应通过招标来确定承修单位。

2、承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从事设备维修的企业应具备必要的条件,以保证设备维修质量和进度,保障委托维修单位的利益。

①必须具有城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

②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账号和正规的发票。

③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的数额。

④维修场地、工艺装备及其他设施要达到承修任务所必需的基本要求。

⑤必须拥有与承修任务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同时应拥有相应数量的、经验丰富的,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中高级设备工程师及工人技师指导或参与设备维修工作。

⑥要有符合实际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测手段。

⑦要有计算承修费用和价格标准的规范方法及有关规定,作为委托与承修双方议定价格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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