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折旧计算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8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旭光

 

设备折旧计算方案

一、设备折旧定义

设备折旧是指在设备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二、设备折旧的核算部门

1.财务部负责工厂设备的折旧核算工作。

2.设备部协助完成对设备的统计工作和折旧核算工作。

三、在用设备折旧范围

1.季节性停用、大修停用的设备。

2.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设备。

3.在用机器设备、计算机设备、运输工具、工具器具等。

四、不需计提折旧的设备

1.未使用、不需用设备。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设备。

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设备。

五、设备提取折旧的时间和数额

1.设备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新设备,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设备,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工厂在每年年底对设备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设备使用寿命。

(2)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3)与设备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设备折旧方法。

3.设备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4.提前报废的设备,不再补提折旧。

5.设备应提折旧总额:设备的原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六、设备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

七、设备折旧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1.年折旧额
=[设备原价x(1-预计净残值率)]/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2.月折旧额
=设备年折旧额/12

(二)工作量法(以每单位工作量耗费的设备价值相等为前提)

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设备原价-预计净残值)/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内可完成的总工作量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设备净残值的前提)

1.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x100%

2.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
=设备账面净值x月折旧率

(四)年数总和法(年限合计法)

1.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x(预计使用年限+1)/2] x100%

2.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设备原值-预计净残值) x月折旧率

4.预计净残值=设备原价x预计净残值率

建议财务部采用年限平均法作为设备折旧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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