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器的验收及维护保养

发布时间:2017-03-24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维修工

 

低压电器的验收及维护保养


低压电器一般在市场上可随时买到。如果需要订货,可根据订货方对低压电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参考厂家产品样本与厂家协商订货。

1、验收

(1)每台低压电器应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产品上必须有铭牌,并应标明厂标、名称、型号及规格、制造日期等。验收时应核对型号、规格及数量。

(2)产品外观应光洁美观。凡用黑色金属制成的零部件(除铁心面以外)必须有防腐镀层,触头的表面不准有毛刺,胶木件不准有麻点和缺限。

(3)产品的可动部分必须灵活,引出线等不得有断开及松动现象。

(4)触头的触点、衔铁等应接触良好,触头无松动,并用500 V摇表分别检查开关触头对地及触头之间的绝缘电阻。

2、维护保养

(1)低压电器应存放在保温、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的库房内保管。库内温度应在35C以下,相对湿度不得超过80%。
(2)低压电器不能与破坏绝缘和腐蚀金属的有害气体混存一库,并防止有导电尘埃积落在产品上。
(3)库内应保持清洁,有的低压电器还要求防止剧烈震动。
(4)以箱包装的成批产品,可以连箱重叠码垛,垛高宜在3m以内。垛形要端正平稳,垛底应根据地面防潮情况适当垫高,使垛底通风。
(5)零星小产品可以上货架保管,但不宜叠置过高,以保证安全。

(6)低压电器怕受潮、震动、尘埃、高温和冰冻,在保管期间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低压电器的灭弧罩及胶木外壳怕压和撞,在储存期间应经常检查,发现变质、变形应及时处理。
(8)低压电器产品的手柄及操作机构、金属部件表面可涂一层防锈用的工业凡士林。如发现氧化锈蚀,应及时采取防锈措施。低压电器以出厂保险期为储存期限,最长时间不宜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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