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与气割操作安全技术

发布时间:2017-02-23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维修工

 

气焊与气割操作安全技术

(1)气焊与气割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懂安全操作知识,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2)未经办理动用明火手续或未经主管部门(主管人)批准,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3)不了解作业地点有无易燃易爆物品,被气焊、气割工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时,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4)盛装过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容器,在没有彻底清理干净前及未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5)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的部位及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6)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未经确认已经释放压力,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未经彻底置换并经检测浓度及氧含量合格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7)禁火区内未经办理动火证、未经主管部门(主管人)批准,不得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8)进入设备、仓室等狭窄场所进行气焊、气割,必须事先了解内部情况,如直接通入的电源、水管、蒸汽管、压力管等,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或物料来源,并且作业时要挂警告牌(“不准合闸”“不准启动”等),以引起其他人员注意。

(9)进入容器进行气焊、气割时,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并要和容器内的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0)对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技术与消防知识培训,掌握安全防火知识,了解各种性能的灭火器材及其使用和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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