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法则

发布时间:2016-10-29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时代愤青

 



事故法则

事故法则即事故的统计规律,又称1:29:300法则。即在每330次事故中,会造成死亡、重伤事故1次,轻伤、微伤事故29次,无伤事故300次。这一法则是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西里(H.W.Heinrich)统计分析了55万起事故提出的,得到安全世界的普遍承认。人们经常根据事故法则的比例关系绘制成三角形图,称为事故三角形,如图2-7所示。

事故法则告诉我们,要消除1次死亡、重伤 事故以及29次轻伤、微伤事故,必须首先消除300次无伤事故。也就是说,防止灾害的关键,不在于防止伤害,而是要从根本上防止事故。所以,安全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如果基础安全工作做得不好,小事故不断,就很难避免大事故发生。

上述事故法则是从一般事故统计中得出的规律,其绝对数字不一定适用于煤炭行业事故。因此,为了进行煤炭行业事故的预测和评价工作,有必要对行业事故的事故法则进行研究。有关学者曾对这一问题做过一些初步研究,得到煤矿事故的结论是:对于采煤工作面所发生的顶板事故,其事故法则为

死亡:重伤:轻伤:无伤=1:12:200:400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事故三角形如图2-8所示。对于全部煤矿事故,事故法则为

死亡:重伤:轻伤=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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